1.本公司於100年設置薪酬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之成員組成,依循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主要職權包含: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等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對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提出修正建議。薪酬委員會委員共三人,由侯上智在委員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薪酬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依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運作
(1)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身份別 (註1) |
姓名/條件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 符合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家數 | 備註 | |||||||||||
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相關料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 | 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師或其他與公司業務所需之國家考試及格 領有證書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 | 具有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註1:請於表格內具體敘明各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之相關工作年資、專業資格與經驗及獨立性情形,如為獨立董事者,可備註敘明參閱第~頁董事及監察人資料(一)相關內容。身分別請填列係為獨立董事或其他(若為召集人,請加註記)。
註2:專業資格與經驗:敘明個別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之專業資格與經驗。
註3:符合獨立性情形: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是否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持有公司股份數及比重;是否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6條第1項5~8款規定)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最近2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2)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一、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3人。
二、本屆委員任期:110年10月26日至113年08月24日。
112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2次(A),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B/A) (註) |
備註 |
召集人 | 侯上智 | 2 | 0 | 100% | 無 |
委員 | 侯上智 | 2 | 0 | 100% | 無 |
委員 | 劉芳敏 | 2 | 0 | 100% | 無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
三、最近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案內容、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日 期 | 議案內容 | 薪資報酬委員會 | 薪資報酬委員會決議結果 | 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資處理 |
112.3.22 | 1.通過本公司111年度董監事固定執行 業務費用$714,000元案。 2.通過本公司112年 高階經理人之績效獎金及調薪事宜案。 3.通過本公司一一一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2.通過修訂董事(含獨立董事)固定執行業務費用案。 3.通過訂定111年高階經理人績效獎金案。 |
112.3.22 | 經全體出席薪資報酬委員同意照案通過。 | 提報董事會,經主席徵詢所有出席董事意見,無異議照案通過。 |
112.11.9 | 1.通過本公司2023年高階主管之績效評估案。 通過本公司2022年高階主管之年終獎金核發案 |
112.11.9 | 經全體出席薪資報酬委員同意照案通過。 | 提報董事會,經主席徵詢所有出席董事意見,無異議照案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