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為落實公司治理已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每年至少執行一次內部董事會績效評 估,期能藉由清晰定義績效目標,提升董事會功能、加強董事會運作效率。
規劃並執行董事會績效評估事宜,包含整體董事會、個別董事會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 評估,於每年年度結束時,由董事會議事單位蒐集董事會活動相關資訊,分發「 董事成員自 我考核自評問卷」及「 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考核自評問卷」予各董事及各委員填寫,並依董事 會實際運作狀況進行各考核項目之評分,以彙整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向董事會報告。
111 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情形列示如下:
評估類型 |
評估方法 |
評分標準 |
評分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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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董事會績效評估 |
由董事會議事單位依 董事會實際運作狀況 進行評估 |
共分五個面向,說明如下: |
指標總平均分數: 4.3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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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別董事會成員績 效評估 |
由各董事會成員自行 評估 |
共分六個面向,說明如 下: |
指標總平均分數: 4.4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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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委員會績效 評估 |
由功能性委員成員自 行評估 |
共分五個面向,說明如 下: |
指標總平均分數: 4.26 分。 |
1、 綜上所述彙總評估結果,董事會及各功能性委員會整體運作尚屬完善,符合公司治理之要 求,董事及各委員均克盡職責,致力提昇董事會職能。
2、 本次評估報告擬提報於 112 年 3 月 22 日之董事會報告,並將相關評估辦法及評估結果揭 露於公司網站。